廣州市民政局

各區民政局,市老人院:

2018年3月2日,我省召開全省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共建戰略合作協議簽訂視頻會。會後,市民政局與市公安消防局同步簽訂瞭《廣州市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共建戰略合作協議(2018-2020年)》(以下簡稱“戰略合作協議”),為我市推進解決養老機構消防問題提供瞭難得的機遇。結合戰略合作協議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若幹意見》(國辦發〔2016〕91號)、《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發〔2017〕2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放開養老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8〕3號)和《廣州市民政局廣州市國土規劃委廣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廣州市環保局廣州市公安消防局關於解決養老機構歷史遺留問題推進許可證換發工作的通知》(穗民〔2016〕228號)、《廣州市民政局、市國土規劃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環保局、市公安消防局關於印發 涉及利用既有房屋舉辦養老機構許可手續指引 的通知》(穗民〔2016〕352號,以下簡稱“352號文”)等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把握機遇,切實做貨車管理系統好養老機構消防審驗指引工作

根據戰略合作協議,公安消防部門將根據最新政策精神,對養老機構消防許可提供便民辦事政策支撐,主要包括:

(一)1998年9月以前建設使用,並依法取得房產證,且未發生改、擴建車隊管理平台(含室內外裝修、建築保溫、用途變更)的,不需要辦理一次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備案手續。

(二)已依法取得消防驗收許可或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的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養老機構、設施的內部裝修工程,如建築使用功能、防火分區、安全疏散、消防設施設置未變更的,不需要辦理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三)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要求但因不動產登記、土地規劃等行政手續問題不能通過消防審驗的養老機構,由區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報同級人民政府集中研究處置措施。

請各區民政局在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工作中,全面貫徹落實最新的消防許可精神,做好相關服務、指引工作,特別是對於符合消防安全標準要求,但因不動產登記、土地規劃等行政手續問題不能通過消防審驗的既有養老機構,要及時報區政府集中研究處置措施。區政府已出具會議紀要的,要協助、指引相關養老機構加快辦理消防行政許可。利用既有房屋新舉辦的養老機構,涉及同類問題的,結合352號文有關規定,統一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二、福利彩票公益金優先支持養老機構進行消防改造

要統籌養老機構建築消防改造,通過政府資助、社會贊助方式,優先支持轄區內養老機構消防設施建設和設備添置,並將本區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優先用於支持不具備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置條件的養老機構集中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報警探測器和簡易噴淋裝置。有條件的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向財政部門申請專項經車隊監控系統費預算。

三、加強聯合檢查,確保養老機構消防安全

切實建立消防安全聯合檢查制度,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養老機構聯合大檢查,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巡查,對養老機構火災隱患進行排查,督促達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養老機構按照消防技術規范標準限期落實整改。確保消防安全隱患整改落實。加強對消防安全體系建設的業務指導和監管,確保養老機構消防安全建設符合技術要求。

對無法辦理消防設計審核、又不符合有關政策條件的養老機構,一律暫停新收住服務對象,責令不改的,要聯合公安消防部門予以查處。對運營情況不正常且不具備條件整改的,協助機構提前做好服務對象安置工作,依法依規予以關停。

特此通知。

廣州市民政局

2018年3月14日

(聯系人:陳清智,聯系電話:8317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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